2008年,伊宁县连续第四年实施小麦良种补贴项目,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好这一惠农政策。根据自治区关于小麦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,该县农业局、财政局对2008年小麦良种补贴工作实行了“三个优先”、“三不享受”、“三不准、四严禁”。
“三个优先”:县委、政府实施方案确定的示范区优先补贴;集中联片的小麦优先补贴;对采用测土配方和精少量播种的地块优先补贴。
“三不享受”:不是冬播实施方案中确定的优良品种,不享受补贴;不是在冬播实施方案中确定的供种企业购买的良种,不享受补贴,超出冬播实施方案中确定的补贴面积的部分,不享受补贴。
“三不准、四严禁”:不准补贴未确定的品种,不准超范围供种,不准违背农民种植意愿;严禁暗箱操作,严禁违规运作,严禁弄虚作假,严禁借机谋取不正当利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