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了解,实行“新农合”三年来,宁安市已有3万多农民受益,参合农民达98.49%,补偿金额2000多万元。
2006年初,宁安市开始实行“新农合”,前三个月,仅有18%的农民参合,随着逐村入户宣传,农民参合意识逐步提高,当年就有200817人参合,2007年发展到203155人,今年已达到224214人,参合率达到了98.49%,受益农民达30883人。实行“新农合”三年来,宁安市用于农民医疗补偿资金达2112.30万元,医疗救助参合资金达57280元,有5728名特困农民受益。
2008年,宁安市最大限度地提高了补偿标准,一级、二级、三级医疗机构分别较2007年补偿水平上调了5%-10%,还开展了单病种补偿及限价政策,如单纯性阑尾炎由去年报销360元,提高到现在的400元,正常分娩、子宫肌瘤、剖宫产术等也相应地提高了补偿额,让参合农民得到了更多的实惠。